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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景蘭 我97年得法,2001年4月份在正法過程中,貼大法真像內容時,被惡警非法拘留一個月,因不放棄大法修煉被惡警非法拘留在女子勞教所,期間完全失去人身自由,長期不讓休息,高壓強迫洗腦,不斷往頭腦裡灌輸邪惡東西,被精神控制。由於學法不深,執著心強,心性有漏,對大法、對師父正念正信不足,被舊勢力鑽了空子。在勞教所內所寫的一切對不起師父、大法的話,嚴正聲明全部作廢。決心重新踏上正法進程,勇猛精進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24/752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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