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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希仁 我於98年得法,身心受益巨大。99年邪惡迫害法輪功。2000年因煉法輪功被停職兩個月,扣一個月工資,罰款2000元,在這種情況下,違心的寫了“不煉了”的保證書。現在我鄭重聲明:過去在頭腦不清醒狀態下寫的“不煉了”一律作廢。珍惜修煉機緣,堅定修煉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4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26/755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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