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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淑華 99年7月20日後,因為天津4月25日公安抓人,打大法弟子,我們大法弟子集體上訪。為此我愛人(不修煉)把師尊的法像和大法書籍撕了,街道居委會到我家,我還主動把撕掉的大法書籍交給居委會,不久,派出所和單位把事先寫好的“保證書”拿來逼我簽了名,為此我想起來就痛悔、痛苦。特別是想起師尊的法像和撕毀大法書籍,實在對不起師尊對我的苦度,我有負師尊的苦心,但我又想,只要這顆心認識到了,聲明不聲明無所謂。現在我認識到了,這是不對的,在此我嚴正聲明我簽的名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彌補和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27/757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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