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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曾凡蘭 我於1997年7月有幸得法。在沒煉功之前,我就有腰椎病,疼得直不起腰來,只煉了一個多月,一天早上我煉完靜功起來,腰一下子伸直了,我當時激動得熱淚盈眶,感謝師父救度了我,給了我新生。可是,在1999年7月邪惡之首利用手中的權力對大法及弟子進行迫害,要我在保證書上簽了“不外出、不煉功”的字,我當時拒簽,他們就逼我丈夫代簽。最後還是逼我簽了字。當時因學法不深,沒能守住心性,沒認清邪惡的本質。做了修煉人不該做的事,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特此聲明簽字作廢。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1/761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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