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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丁桂英 2003年8月份,我被第三次非法綁架,因為當時正在給女兒看孩子,很少有時間學法、煉功,常人的情和許多人心也隨之產生出來。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,當刑警問我還煉不煉時,我怕被勞教,違心的說“不煉了”。結果還是被非法勞教一年半。後來我的兩個女兒去看守所交行李費,惡警主動找我女兒勒索一萬元,以保外就醫的形式把我保釋出來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以前說過的“不煉”的話統統作廢。加倍彌補,在正法的洪流中精進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1/761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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