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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淑芹 我從1993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,修煉後各種疾病都沒有了,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。在1999年7.20以後,因受邪惡的干擾,加上自己當時對大法認識不深,有怕心,當時自己在派出所民警的壓力下在他們寫好的名單上簽了自己的名,我對不起師父的苦度之心。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在派出所簽的名字作廢。我一定要跟師父走好最後的正法之路,學好法,發正念,講清真象,正念正行,助師正法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1/761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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