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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麗霞 在2001年12月28日做真像時被當地惡警抓捕,送往女子非法勞教一年。在勞教所裡所說、所寫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的“保證”,在此聲明作廢;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2/761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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