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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昌芳

    我是97年得法修煉的,2000年去北京證實法,被當地派出所劫持到拘留所非法15天,後又進看守所50多天,最後又將我送進勞教所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法理不明,在這個邪惡的黑窩裡,我被洗腦了,並寫了“三書”,當時還以為是對的。出來後,還沒有覺醒,學法煉功也是三天打魚,兩天曬網。同修說我邪悟,也沒能引起我的重視,後來我身上的業力加重。在同修的耐心幫助下,我才認識到了不學法,不煉功肯定是不對的,也認識到了邪悟。事隔不久,我讀了師父在《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》,我才猛然驚醒,是師父的大慈大悲再次喚醒了我。我下決心要抓住這法正人間的最後機會,彌補我的過錯,跌倒了要趕快爬起來。因此我把悔恨的淚變成今後證實法,講清真像的實際行動,要正念正行,去掉怕心,不要叫邪惡鑽空子。今天,我特寫聲明,以前我接受洗腦是錯的,全部作廢。從今以後我要走出來,不管環境怎樣惡劣,都要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堅信“一個不動制萬動”,堅信法輪大法是正法。在此我感謝師父的佛恩浩蕩,謝謝師父!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3/762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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