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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根秀 我在2002年9月份被惡人非法抄家,被搜去了很多大法書籍和真像材料,而且被非法拘留14天。當邪惡要我保證“以後不再發真像材料”,由於正念不足,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現特此聲明:我所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我一定要洗刷掉這個污點,堅信師父,堅定大法,在正法的路上勇猛精進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3/7626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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