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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蘭實 我是大法修煉者,以前對公安、惡警讓我“簽字”一事我悟錯了,感覺無所謂,只要心在修就行。後來通過學法與同修的切磋,我才悟到簽字是錯誤的,是在向邪惡妥協,我做得不正,沒有維護好大法。在此嚴正聲明,過去所有的簽字、“悔過”一律作廢。堅修大法,決不動搖。做師父的合格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3/7626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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