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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譚新毛 我於1996年有緣得法後,對李老師的《轉法輪》愛不釋手,堅持每天學法煉功,在工作和家庭中用“真、善、忍”的標準要求自己的言行,我從思想上得到了昇華,特別從身體上有很大的變化。我從內心深處非常的感謝李老師,這是我多年來夢寐以求的功法。可是1999年7月邪惡禁止修煉後,由於我是單位的一名主管政工副手,丈夫又在公安部門工作,女兒畢業後又在公安部門實習,隨之給我帶來莫大的壓力,單位和主管部門逼我交“悔過書”,派出所逼我“談話”交法輪大法書籍,在談話記錄上逼我簽名、按手模,丈夫也逼我交大法書籍、李老師法像、煉功錄音帶。後來總工會來任務,硬派我找幾十名職工去縣總門前橫幅上簽名,司法部門又逼著我在法律試捲上有關惡毒攻擊法輪大法的作題。這不是我真正所願。現特在《明慧網》上嚴正聲明,凡是我在邪惡操縱迫害下“三書”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4/763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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