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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清英 99年7.20後,我受廣播、電視造謠、流言的影響,單位召集法輪功學員開會,自己在會上表了態,這是不符合法理的。2000年10月7日,因發真像資料被邪惡抓捕,非法關押進拘留所、看守所,被邪惡逼迫寫了一個大法學員不應該寫的話後,被魔性控制,完全不把自己當一個大法弟子,很對不起師父。另外,在勞教所被洗腦的來作甚麼報告時,一帶隊的邪惡講了話,我還回答他說:“不煉”。當時也完全沒把自己當學員。還有從看守所回來後,單位勸我退黨,當時長工資,正常情況下每人4級,他們無理不給我長工資,我當時甚麼也不說,只是想我們是做好人,他們想怎麼處理隨他們去,也沒找他們講真象。以上是我做的錯事,很對不起師父,自己經常深深的痛悔。現嚴正聲明:在迫害下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以上所做的錯事全部作廢!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8/765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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