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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金蓮 2001年10月份,單位領導以我在外面投送真像資料被抓為由,迫逼迫我寫“保證書”,我說我沒做壞事,堅持不寫。他們就逼我丈夫寫,丈夫被迫要代我寫。這時我對丈夫說:你要寫,不要寫我師父與大法的壞話就行。結果是默許了他代我寫下“保證書”,而且丈夫在“保證”中還寫了句對大法不利的話。這是我的錯。我對不起師父。現嚴正聲明上述言行與“保證書”作廢!我一定按照師父交代的三件事去做,好好學法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8/765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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