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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寇維香 我是2003年1月被邪惡綁架到勞教所的。由於自己正念不強和常人心的帶動,在高壓下違心的寫了“五書”,還在幫教協議上簽了字,做了修煉人不該做的事,愧對師父、愧對大法。為此我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裡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不辜負師父對我的希望,做好三件事,走好最後的路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6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11/768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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