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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寶琴 2001年12月22日,在當地公安局政保科帶領下,惡人懷揣17份傳單到我家非法抄家,以17份傳單陷害我,並從我家搶走大法書籍,我再一次被非法勞教一年,在勞教期間,由於理智不清,被別人帶動曾一度魔變,現已清醒,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說、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。重新回到正法中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6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11/768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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