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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彥峰 我於96年7月得法的。在99年邪惡的瘋狂迫害下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執著心太重,寫了所謂的“認識”和“材料”。後來,我進一步學習了師尊的講法、新經文以及閱讀同修們的心得體會,提高了認識,深感師尊的洪大的慈悲。我以前的所作所為對不起師尊、對不起大法,我深感悔恨。在此,我鄭重聲明:以前所寫的一切所謂的“認識”和“保證”是錯誤的,全部作廢。我今後將堅定修煉法輪大法,勇猛精進。遵照師父的教導,努力做好三件事,加倍努力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6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17/772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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