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桂雲 2002年7月中旬,派出所的惡警突然闖入我家,把我強行帶到派出所。由於自己當時對師父的法理沒悟好,配合了邪惡的要求,寫了“保證”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修煉的路應是堂堂正正的,怎麼能向邪惡保證甚麼呢?我今天鄭重聲明:那時候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今後,我要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,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19/77396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