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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金艷芳 我是96年修煉法輪大法的學員,在99年7.20後,經常被江氏邪惡迫害,邪惡將我們大法學員集中在一起,強行要我們寫“保證書”,當時有四位學員不會寫字,叫我幫她們寫。我想寫就寫,我們要修煉誰也管不了,一種交差了事的心態就幫她們寫了一份。現在回憶這樣做完全錯誤,是怕心,是對師、對法不敬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我99年7.20那時幫同修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今以後遇到任何事做到堅信師父、堅信大法,不該做的事一律不做,堅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6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19/773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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