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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愛欽 我是1998年1月得法的,因洪揚大法,在2001年被判勞教三年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正念不足,在勞教所的高壓下,違心的寫下了“三書”,違心的接受洗腦,雖然自己始終堅定大法信念,但在自己的修煉道路上留下了污點,非常後悔。在此嚴正聲明,以往所有違心寫下的文字和講話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19/773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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