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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蔡蘭鳳 我是95年得法的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有很多執著沒放下,走錯了路。在99年邪惡的迫害下,我把師父的書、照片都拿出去了,我真是對不起師父,這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。我現在聲明作廢。今後一定要努力深入學法,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,勇猛精進,堅修大法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19/773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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