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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黃紋琴

    我於2000年7月被綁架進了看守所,被非法關了一個月,2001年4月又被綁架進了洗腦班,被非法關了20天。從看守所出來時,家屬代我寫了“悔過書”之類的東西,代我說“悔過”之類的話。出來後我自己又因為邪惡的“610”要株連單位集體幾百人的獎金,違心的寫了“悔過書”。2001年4月,在洗腦班中寫了“悔過書”,兩次誤入了歧途,對大法犯了很大的罪,這是自己難以洗刷的污點。等我醒悟過來時真是悔恨交加,雖然我是違心的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但這是作為正法弟子的恥辱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無論我自己寫的“悔過”之類的東西或家屬代寫或代講的“悔過”之類的東西全部徹底作廢。通過不斷的學法和向內找,現在我認識到自己所以會走錯路,就是自己沒學好法,沒有把自己溶於法中。要想再做一個修煉人就要面對現實,和自己過去的錯誤決裂,正悟自己在修煉的路上遇到的難和關。堅信只有師父和大法能救度我,今後得必須多學法、學好法,真正的堅信宇宙真理,修去自己一切的執著心,主意識要強,正念要足,修去自己所犯的錯誤,洗掉污點,堅決聽從師父的教導,重新走入正法當中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20/7750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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