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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羅朝芳 2001年1月19日我被派出所及我單位保衛科惡人所騙,被非法關押到戒毒所。在高壓迫害下沒有把握好自己,寫了一份所謂的“保證”。在此,嚴正聲明:我在邪惡的高壓下寫的所謂“保證”,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,全部作廢。並在正法修煉中加倍彌補損失。感謝恩師的慈悲苦度,以後在正法修煉中一定會做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6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20/775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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