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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中國大陸公民趙根明

    我不是法輪大法的學員,但我要在此嚴正聲明:在1999年7.20時受到中國大陸對法輪功的邪惡謊言的欺騙,在不明真像及怕心的情況下,將親友保存在母親家中的大法書籍等燒燬,犯下了滔天大罪。最近在大法弟子的講清真像的過程中,使我真正明白過來,對過去所作所為深感痛心,在此嚴正聲明:過去對法輪大法所說所做一律做廢!相信法輪大法好,真、善、忍好!決心用行動彌補自己造成的過失!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6月1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21/775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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