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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廖娟娜 2000年我們一批大法弟子為了向世人說明法輪大法是正法,還我一個煉功合法的環境,在講清真像中被市公安局抓走。從此之後沒有了生活的寧靜、人身自由,在面臨從不間斷的審訊、關押、精神摧殘及不擇手段的打擊、經濟、家人與株連九族的邪惡迫害中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、“悔過書”和“不煉功”等。這些完全違背我個人的意願,我嚴正聲明所寫不符合大法的一切,全部作廢。同時嚴格要求自己,緊跟師父,做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6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22/776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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