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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孫淑雲

   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,我被居委會和派出所叫到居委會,並讓我寫“保證書”。由於我學法不深,法理解的不透,自己認為這並不影響我對大法的堅信,對師父的堅信,而且以後也一直在學大法、煉功、講真象。師父《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》發表後,自己覺得很痛悔,以後在《明慧週刊》資料中看到了很多同修發表將寫過的“悔過書”、“保證書”作廢的聲明。自己也想寫嚴正聲明,聲明曾經寫過的《保證書》作廢。但是覺得同修們是在痛苦的精神壓力和身體的承受下,不得已寫下的,而我是在壓力不大時讓寫就寫了,雖說寫的是“不煉功”,也是聽了邪惡的指使,自己感到很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,而產生了悲觀情緒,但是師父並沒有放棄我,一再點化我,讓我跟上正法的進程,為了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為了清除邪惡,為了走好最後的路,我鄭重發表嚴正聲明:我在居委會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4月2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22/7769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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