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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翠雲 我因修煉法輪功於2001年被市警抄家後抓進洗腦班,進行了為期21天的洗腦。其間被強制觀看邪惡的種種虛假材料、強制寫“心得體會”、限制人身自由,給我精神以極大的摧殘。因自己學法不精進,正念不足,加之兒媳待產,違心的做出了對不起大法的事。我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努力學好法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4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22/776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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