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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景芳

    我被公安強行勞教半年多,我聲明在勞教時的一切洗腦作廢。那不是出自我心願,是強迫我做的。作合格的大法弟子,一切按師父的要求去做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1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24/7780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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