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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殷淑珍 我在1999年12月去北京上訪講真象,被縣“610”非法劫持到本縣看守所,在鄉政府及“610”人員的強迫威逼下,我違心的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。在2000年10月,我又被鄉政府派出所的人綁架到洗腦班,他們又找來了一個邪悟者強行給我洗腦,又強迫我看誹謗大法的錄相,我在這種邪惡迫害下,再次違心的寫了所謂的“三書”。在2001年我在勞教所在強化洗腦及高壓迫害下,也寫了所謂的“三書”,又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,給大法造成了嚴重的損失,在此我嚴正聲明,以前我所說、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今以後我按照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一定做好維護大法,救度眾生,全盤否定舊勢力一切邪惡安排,堅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25/778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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