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炳 我99年4.25得法開始修煉。於2002年12月8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。但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在邪惡的迫害下違心的向邪惡妥協,做了作為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。在此鄭重聲明:在勞教期間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同時向師尊保證,我要加倍努力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,堅修大法到底!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6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27/7808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