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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俊花

    我是1997年得到大法的,1999年7月邪惡就像狂風暴雨似的舖天蓋地的對法輪功進行殘酷的迫害,對大法弟子實行關、壓、打、強制洗腦、關進洗腦班,我也被派出所的邪惡之徒騙去強制洗腦。因為得法時間短,學法不夠深,修的也不紮實,就向邪惡寫了不是發自內心的“保證書”,這是對大法的不堅定。我今天把以前向邪惡寫的“保證書”聲明作廢。今後要多學法,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堅信大法,堅信師父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6月1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6/27/7808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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