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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金哲 99年當魔難來時,沒有用正念去對待,在單位洗腦班發的表格上違心的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。2002年從看守所出來後,在單位領導的壓力下,我妻子替我寫了“保證書”。通過學法,認識到寫“保證書”是錯誤的,給大法帶來了負面影響。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“不煉功”的保證,包括妻子代寫的“保證書”一律作廢。做好師父安排的“三件事”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衷心感謝師父給我這次悔過的機會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0/814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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