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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春英 我於1999年3月得法,身心受益,道德水準得到昇華。自1999年7月20日邪惡迫害後,我仍堅持學法,被抓到勞教所。由於學法不深,在怕心和情的帶動下,寫了“決裂”和“不煉不修了”,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,給大法抹了黑。為此,我嚴正聲明對以前所說、所寫和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。正念正行,堅定實修,加倍彌補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7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1/814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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