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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存花 我從96年6月份修煉法輪大法,99年7.20被打成“×教”,2000年2月15日我進京證實法,當天被鎮派出所拉回送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,派出所高壓洗腦辦班10天,強迫寫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。我現在正式聲明“保證書”是無效的,是不算數的,所有違背大法的字句全部作廢。我要按照師父安排的修煉路走,剷除破壞大法的一切邪惡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1/814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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