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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潘蓮英 2003年11月13日上午10點多鐘,派出所的人突然敲門闖入我家,把我所有的大法書、煉功帶、師父法像全都拿走了,到派出所強行叫我按手印,照相。現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和做法我全都不承認、全部作廢。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,堅定修煉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1/814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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