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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金橋 2002年12月,公安局和派出所來我家一共有八人,對我說:宋局長叫我到局裡有事,問一下情況,就這樣把我拖到了派出所,他們兩人一班輪流審訊我24小時,不讓睡覺,迫害了四天四夜。我嚴正聲明在強化洗腦及殘酷迫害下,所說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2/815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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