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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姬桂花 我1996年得法,2000年12月因製作橫幅、進京上訪,被非法拘留後判刑三年,2004年3月又被非法綁架到洗腦班十五天,被洗腦後回家。回家後在同修的幫助下,通過學法,自己更加清楚的認識到那時由於學法不深,執著情與怕,導致邪悟,背叛師父、大法,給大法造成了不良的負面影響,更對不起師父的一片苦度和慈悲。痛恨!痛恨自己的行為,故嚴正聲明2004年4月前所說、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作廢。是師父的洪大慈悲讓我重生,再次走入大法、與大法同在的正法機緣,珍惜這最後的時刻,堅修大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3/81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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