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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向蘭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,得法前,身體有很多種病——腎炎、肩周炎、腿疼、寒氣病等等,修大法後都好了。自從鎮壓開始,警察常到家中騷擾、威脅,由於怕心,我在警察寫的“以後不學不煉功”的紙上按了手印。當時心想,把警察騙走,過後還偷著煉,並沒想到這是變異的觀念,不符合修煉人的標準。通過學法和看《明慧網》,我知道這樣做不對,是變異觀念,是我要修去的心。特此,嚴正聲明,以前所說、所做全部作廢。努力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,助師正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4/817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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