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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桂琴 2002年4月,我在家被縣惡警非法綁架,在縣看守所拘留25天。由於自己學法學得不精進,在邪惡的逼迫下寫了“悔過書”,做了對不起大法和師尊的事,自己感到對不起師尊,非常內疚和慚愧。特此聲明:以前所寫過的“悔過書”及所做的對不起師尊和大法的事全部作廢。今後堅修大法不動搖,精進實修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7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17/819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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