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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成琪

    在99年7.20後,當地派出所的突然來我家干擾,由於當時怕心重,學法不深,導致自己說了不該說的話,又在“不煉功”的筆錄上簽了字,經過長時間的學法,與同修切磋,才知道自己在這些方面向邪惡舊勢力妥協了,我在此聲明以前我的簽字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好好學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師父,圓滿隨師還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1/8230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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