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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程克芬 我97年元月得大法。我於2001年4月9日至2002年10月9日在勞教所被非法勞教,後在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半。我被強迫寫了“三書”。我對不起師父的教誨和我生生世世的等待。我從勞教所出來還繼續修煉。但是我深感後悔,我的良心時時不安。我在此聲明我在勞教所寫的一切所謂的“揭批、感想、三書”統統作廢。我堅修大法,意志絲毫不移動,跌倒了爬起,勇猛精進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2/823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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