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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馬保青

    我98年7月份喜得大法,99年7月20以後,我去文化宮證實大法,被邪惡拘留,因學的不好,再加上各種執著心嚴重,給邪惡寫了“保證書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給大法抹了黑,給自己修煉添了污點,當時沒有認識到它的嚴重性。看了《明慧週刊》(133期)後,自己深感內疚,後悔不已,深感對不起偉大慈悲的師父,決心以後好好修煉,盡全力做好三件事,彌補自己的過錯,堅修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2/8235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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