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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金水 我被惡警抓捕後,在惡警強迫下,寫了“不修煉法輪功”並做過不符合師父要求的言行,給大法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,在此聲明全部作廢。我對不起師父,以後堅修大法,彌補以前的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2/823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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