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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敏

    2000年3月份時我被縣政保科及“610”辦公室聯合起來騙到當地派出所。我跟他們講真像他們不聽,把我們抓到縣拘留所關押了23天,當時因我對法理不清,在執著和親情的帶動下,說了“決裂”的話。在家人的疏通下,前後交了罰金8000元後被放出來。出來後家人替我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幾天後,在派出所寫下了“不煉功”的話。2002年邪惡又開始瘋狂迫害大法弟子抓人,在家人的逼迫打罵下,去當地派出所在“不上訪、不煉功的保證書”上按了手印。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。經過一段時間的學法煉功後,悟到了法理,認清了自己所犯的錯誤,嚴正聲明,自己以前所說、所做的全部作廢。堅定修煉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3/823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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