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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永萍 2002年12月,我去同修家串門,被非法抓到看守所44天,回家後單位經常辦洗腦班,強制不讓煉法輪功,最後逼迫寫下誹謗大法的“五書”和家屬代寫的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。經過學法,我提高了認識,我嚴正聲明一切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!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4/824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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