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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福安 我是1996年6月得法的,經過了風風雨雨的8年修煉,但是在看守所中、在考驗中,由於我的執著心太重,理智不清的寫了“悔過書”。往事令我不寒而慄,我愧對師尊。我現在鄭重聲明,以前我所寫的“悔過書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從今以後我要做好我該做的事,正念正行,堅修到底不回頭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4/824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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