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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鄧明明 我有幸於1998年4月喜得大法,從此跟隨師尊走上了修煉的回歸路,通過學法煉功,明白了人生的真諦,身心健康,並下決心堅修大法。1999年7.20江氏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。我於2000年12月底去京,被非法拘留一個月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怕影響連累家人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迫於壓力,違心的寫了所謂的“悔過書”及“簽字”,這是我最大的污點與恥辱,深感對不起恩師的救度之恩,在此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與要求的一律作廢。今後我一定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好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緊隨師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5/8253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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