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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錫檢 我99年7月22日去省政府後,單位領導迫於市委的壓力,來找我讓我寫“保證書”,我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。2000年4月25日去北京證實大法,公安分局逼迫我寫了“不去北京”的保證。我現在深刻認識到這兩次我做錯了,我特此聲明全部作廢。我一定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5/8253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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