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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范承芳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。自江氏流氓集團打壓大法以來,由於平時未抓緊學法,對法理解不深,因此多次在邪惡迫害面前正念不足,沒有始終如一的堅定證實大法,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。今特此嚴正聲明:過去在被迫害中一切偏離法的所悟、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全部作廢。在做好師尊賦予的“三件事”中加倍彌補,清醒、理智的走好最後的每一步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6/826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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