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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顯榮 我於1997年3月得法,1999年7月20日以後,由於自己不堅定,曾兩次寫過“悔過書”,心性完全降到了常人的標準,爭爭鬥鬥,儘管這樣,我知道恩師並沒有放棄我。今後用自己的餘生修煉大法,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,以前寫過的“悔過書”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6/826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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