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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霍玉霞、於寧、(兒子)

    我從勞教所回來後,派出所、辦事處、居委會來了一幫人到我家找我,當時我沒在家,我兒子替我寫的“三書”,雖然是我兒子替我寫的,這樣做也是嚴重錯誤的,是不符合法的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,給自己造成污點。現嚴正聲明:我兒子寫的全部作廢。我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走好、走正今後的路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3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7/827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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